新型電力系統是建設新型能源體系、服務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載體。要實現2035年新型電力系統基本建成的目標,我們需要應對一系列新情況。為此,我提出以下三點建議。
一是強化電力系統統籌協同規劃,推動煤電與新能源、新能源與調節電源、本地電與外來電優化組合;健全“源網荷儲”一體化規劃建設協調機制,并將其同步納入電力規劃;建立政企協同的分布式光伏可開放容量發布機制,引導在負荷水平高、電力系統承載力強的區域優先開發分布式光伏。
二是夯實電力保供基礎,加快建設保障電源,提高系統應急備用能力,滿足經濟發展用能需要;發揮負荷側調節作用,推動智能有序充電和車網互動,引導高耗能企業錯峰避峰生產;完善災害預警機制,提高電力系統抵御自然災害能力。
三是持續完善政策和市場機制,研究建立能源轉型成本合理疏導機制,加快推動新能源進入電力市場;建立綠色電力消費認證與統計體系,引導全社會共同承擔減排責任;建立“源網荷儲”一體化等技術標準、管理制度,公平分配調峰調壓、事故備用、交叉補貼等社會責任,引導新型業態科學發展。